宝鸡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实施非学历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02      浏览:667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在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进程中,各级开放大学迎来了新使命。开放大学的办学职能是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高校面向社会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实施非学历教育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意义。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四级办学”职能,现就宝鸡开放大学实施非学历教育项目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发挥非学历教育在社区治理、老年教育和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局面,构建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为我市实施“一四五十”战略贡献“宝鸡开放”力量。

二、总体目标

以提高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目标,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大力推进社区教育、社会培训、老年教育等工作,满足城乡社区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产业工人的教育培训,提高群众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丰富城乡社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按照“全民性、普惠性、适用性、便捷性”原则,坚持服务我市各类人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不断提高全民教育水平。

四、实施项目

(一)社区教育。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

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社区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积极开展面向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居民的能力。

(二)社会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和现代生活发展需要,面向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其他形式的技能或职业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生活技能,更好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三)老年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精神,组织协调营养与保健、音乐与舞蹈、手工与园艺、文化知识、职业训练以及智能技术应用等老年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掌握科学生活、健康养老、人居环境改善、网络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实施办法

(一)社区教育

1.拓展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合作渠道,探索社区教育发展新途径。

2.结合县域特色和民风民俗、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具有县域特色的精品课程,充实社区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文化素养。

3.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遴选推介、表彰宣传,助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

4.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者业务培训,增强服务能力。组建和优化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优化的服务。

(二)社会培训

1.结合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要,创新机制,拓展培训体系和培训项目,采用“长期短期结合” “线上线下结合” “室内室外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广泛开展多种社会培训服务,提升劳动者技能,助力乡村振兴。

2.结合县区经济特点,选准项目,长期规划,主动联系组织、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制定培训订单,组织开展“一县一策”培训活动,形成县区社会培训品牌并巩固发展。

3.做好社会培训宣传工作,开展培训成果展示,形成非学历培训浓厚氛围,强化政策支持,对接产业发展,提高县区劳动人才培训水平。

4.组建社会培训各项目师资专家库,积极探索、开发社会培训课程资源,评优树优,大力推广,持续提升社会培训工作质量和影响力。

(三)老年教育

1.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规划,主动联系、对接各级各类老年教育部门与机构,加强协调与联系,合作培育老年教育品牌项目,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结合县域特色和需要,做好老年教育资源建设。依托各级老年大学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加强“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等成果的学习宣传与推广,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4.组织开展老年教育工作者研修等培训,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实践创新与理论研究,总结推广我市老年教育工作经验。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强化组织。实施非学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的重要办学职能,各县(区)学习中心作为“四级办学”体系的有机组成,要把实施非学历教育工作作为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职能的重要工作,明确负责科室,加强工作力量,统筹谋划工作。

(二)整合资源,强化推进。各县(区)学习中心要整合师资、设施设备和办学场所等教育资源,争取组织、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支持,申报相关项目,同时争取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支持,积极实施非学历教育项目。

(三)开放办学,强化服务。县(区)学习中心要面向全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开放化”推动项目实施。要加强学习支持服务,精心设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长等,保证学习理念先进、内容丰富、方式便捷、简单易懂。创新载体和学习形式,开展参观游学、才艺展示、读书沙龙、科普互动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丰富教学方法。推进网上学习平台互联互通和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

(四)结合实际,深化实效。各县(区)学习中心要结合县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市场发展需求,结合社会人员愿望,开展“订单式”“项目式”“菜单式”等多种社会培训服务。加强优质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引进,结合地域特色和民风民俗,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打造精品课程。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积极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主动服务全民学习。

(五)总结完善,打造品牌。县(区)学习中心要认真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认真组织“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先进典型遴选推介、表彰宣传活动。坚持开展特色培训项目、重点实验项目、名师工作室、实践基地等非学历教育活动,打造系列化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社会培训品牌,推动县区非学历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加大工作宣传,传播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扩大非学历教育社会影响力。